关于包头市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实施项目拟支持名单的公示
发文时间: 2025-11-25
资料来源: 包头市商务局
根据《关于开展包头市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包商务函〔2025〕42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支持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包头市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实施项目
2.申报单位:内蒙古跨境出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项目核心内容:项目聚焦“园区功能综合升级、多渠道市场拓展、人才孵化培育、外贸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四大方向。
4.评审结果:经专家评审,项目获评“合格”等级(满分100分,及格60分,最终得分79分)
5.拟支持金额:435万元(按项目实际投资及支出费用的70%核定),其中首批拨付195万元,剩余240万元待项目完成年度目标后按规定拨付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向包头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琪
联系电话:0472-6668679、13943674923
联系地址:包头市商务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政府C区0628)
电子邮箱:btswjwmk@163.com
四、异议核查与反馈
对收到的有效异议,工作专班将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核查结果将及时向异议提出单位或个人反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确定该项目为最终支持名单并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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