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年度星级农贸市场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6-03-27
资料来源: 包头市商务局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开展好2025年全市星级农贸市场评定创建工作,请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星级农贸市场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1〕269号)要求,择优推荐本辖区符合星级农贸市场评定条件、达到3星级(含)以上的农贸市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2022年-2024年已评定为星级农贸市场的不重复推荐。请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推荐情况及由旗县区推荐打分的《包头市星级农贸市场管理考核评分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联 系 人:戎茜
联系电话:0472-5618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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