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询价比选“包头市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和包头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文时间: 2026-06-24
资料来源: 包头市商务局
为做好包头市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和包头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拟通过询价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对第三方审核审计机构进行招标,由中标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包头市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和包头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及资金管理咨询服务”招标服务。
一、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
3.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专业力量;
4.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和纳税;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二、代理机构需提供资科
(一)企业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网络登记网页证明材料);
3.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水印照片;
4.近一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及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二)项目资质材料
1. 招标服务方案;
2. 项目报价(附报价依据);
3. 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的工作履历、资质证明等材料;
4. 相关案例、业绩佐证材料。
三、递交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6日17:00前
地点:包头市党政大楼市商务局C619室流通业发展科
四、比选文件要求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消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比选文件一式三份,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2-666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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