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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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口岸办主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口岸办主任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财务,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学习教育、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归口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对外援助,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机关党建、工青团妇等方面工作。
分 管:办公室、政工科、机关党总支、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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